本报讯 (记者游怡冰 通讯员林鸿鑫)近年来,泉州开发区交警大队始终保持严抓严惩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每月规定的多次统一行动及“夜查”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截至4月,该区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27起,醉驾11起,保障了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近日,该区交警大队在辖区智泰路与崇祥街设卡检查时,发现徐某驾驶的闽D-606××小型汽车内散发着浓厚酒气。经抽血鉴定,徐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73.79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值得注意的是,把车交给喝酒、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同样需要受罚。民警调查后得知,徐某曾于2016年因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吊销驾照,列入终身禁驾名单。当晚闽D-606××车主郑某与徐某一同喝酒,其明知徐某喝酒、驾驶证被吊销仍将车交其驾驶。根据规定,郑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郑某系危险驾驶罪共犯,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