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1号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2020年1月24日福建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启动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升格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各项预案相应升格,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区内公共安全。 二、所有已通知停办的节庆、民俗、校内和校外培训活动,所有已关闭的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继续停办、停业,等待通知。各企业禁止举办聚会等群体性活动。 三、严禁在激情广场、仙公山公园、南山公园、美泰公园等场所开设游乐设施和各种临时性经营摊点或组织其他可能导致民众聚集的活动;坚决取缔宰杀活禽占道活禽摊点(含屠宰)和占道易聚集人群的摊点。 四、全区所有企业、工地、个体工商户对武汉和湖北籍员工暂缓返工。近期已从武汉和湖北等重点地区进入开发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企业、单位、小区、宾馆和酒店做好信息登记,主动向片区工作组报告健康情况,自觉居家观察14天,每天监测体温两次和检查是否出现乏力胸闷等症状。居家观察期间,不与其他人员接触,不外出、不串门、不聚会、不参加群体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如发现疫情线索或其他需要举报的情况,电话联系我们:0595-22353007。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