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企业: 近期,区内部分企业已陆续复工,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场所集中用餐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管理企业食堂及员工就餐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设置食堂的企业 1.一律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排队点餐时间。对在食堂堂食的员工,实行分时就餐,同时应放宽座位间隔,尽量减少就餐聚集人数。 2.食品加工制作要严格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保持食堂内部环境整洁,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食堂必须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 3.严格人员管理和环境消杀。对进入食堂工作人员和用餐人员严格佩戴口罩。落实餐饮服务工作人员晨检制度,严禁存在发热、咳嗽等体征和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上岗工作。各企业对食堂每天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环境消杀。 4.严格餐厨垃圾管理。在企业食堂内设置加盖垃圾桶,用于收集厨余垃圾和打包盒,避免因此污染环境和传播疾病。 5.严禁采购、宰杀、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含养殖产品)作为企业食堂集中用餐食品原料。 二、未设置食堂的企业 1.有意愿组织员工统一配餐的企业,必须向取得集中配餐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统一订餐,并对用餐员工实行人流管控,尽量疏散至不同地点用餐。 2. 对无法组织员工统一配餐的企业,必须对员工外出就餐的行为实施管控,要求通过外卖平台或采取打包方式订餐,禁止员工到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堂食,避免交叉传染风险。 请各企业严格遵守,如有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