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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解读:企业用工十条措施
2020-02-26 21:42:16  来源: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近日,泉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稳定就业保障企业用工十条措施的通知》(泉开委〔2020〕11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效期起止时间?

答:措施中引才引工部分所涉及的条款适用于全区注册经营企业,其他条款适用于受到新冠状肺炎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二、《措施》具体涉及哪些惠企政策?

答:《措施》共包含引才引工、稳定就业的十条举措,具体内容是:

(一)引才奖励。对新引进的博士、硕士和本科学历等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人、5000元/人、1000元/人高学历的补贴。

咨询电话:党务工作部人才科 小汪22499331

(二)人才补助。对原已评上和新引进的市级高层次人才,按1-3,4-5,6-7层次,分别给予一次性的3000元、1500元和500元的稳岗津贴,同时,给予市级高层次人(团队)10万元的稳岗津贴。 

咨询电话:党务工作部人才科 小汪22499331

(三)支持企业“点对点”接回新老员工。对企业包车(含列车车厢、飞机) 、拼车等方式接回非疫情重点地区新老员工,分别给予赴省外、省内其他地区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最多补助2次)。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四)扶持企业设立“老带新奖励”制度。对设立“老带新”工作制度的企业,按老员工带的新员工数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五)发放一次性实习见习补贴。对在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的泉州市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发放一次性实习补贴900元;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六)进一步深化劳务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出地区对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依托市级招聘网站组织企业参加实时互动的线上网络招聘活动,协助企业做好用工信息发布,引导有意愿的人员到我区企业就业。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七)支持平台调剂用工。对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用工调剂,调剂用工数10人及以上的给予平台每人补助2000元。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八)进行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最高30万元。已享受2020年春节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九)进行一次性稳岗失业保险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在5.5%以内)的参保企业,按照2019年度缴交失业保险的50%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参保员工数给予返还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十)进行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坚持生产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人数(连续工作不少于10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最长补助期限为30天。

咨询电话:人事劳动局 小高22352568

目前,《措施》已经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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