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通告(第2号) 为全面摸清房屋安全隐患底数、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更好地推进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举报内容和举报电话通告如下: 一、举报的三类重点场所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 2.改变功能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从事商场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酒店、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医疗美容、幼儿园、养老托老、电商经营等; 3.钢结构建筑、老旧建筑物、“三合一”经营场所等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二、举报的重点问题包括七个方面 1.“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 4.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595—22353051 人工接听时间为每日正常上班时间(含周六、日)。 泉州开发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 2020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