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关于泉州开发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 过年”的八条措施部分申报细则的通知 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根据《泉州开发区关于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的八条措施》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就地就业,支持企业稳岗稳生产,方便企业及员工对部分补助进行申报,规范流程,简化程序,切实将政策措施尽快落实落细,现将申报细则通知如下: 一、鼓励增产增效 (一)奖励条件和标准 对2021年2月工业用电量超过2021年1月工业用电量7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超70%的增量部分每千瓦时奖励0.1元,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鼓励增产增效奖励申请表(附件1); 2.2021年增产增效奖励企业用电量情况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发放节日补贴 (一)奖励条件和标准 为规上工业企业省外员工在区过春节发放的一次性现金补贴,按企业发放现金数额一半给予配套,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其中,省外员工留区过年100人以下的企业,单家补贴不超过10万元;100-300人,单家补贴不超过15万元;300人以上,单家补贴不超过20万元。企业需在2月8日前向区科经局报备留区过年省外员工名单及现金补贴发放计划。 (二)申报材料 1.2月8日前提交企业发放补贴报备表(附件3); 2.发放节日补贴申请表(附件4); 3.企业发放给省外员工一次性现金补贴银行转账记录或员工签领表; 4.省外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5.春节期间省外员工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次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只显示过去14天行程,请务必在2月18日-24日截图打印并签名,操作流程: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我的行程记录→输入手机号码→查询); 6.申请补贴的员工有效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1月份工资转账凭证); 7.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此项补贴由企业统一向科技经济发展局申请,并把补贴发放给省外员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按照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报申报表格,申报材料要真实、数据准确。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所得奖励资金予以收回,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其它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申报材料采用纸质形式上报,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须企业盖章确认。 2.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经济发展局经信科(30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科技经济发展局经信科:小刘、小李 电话22353032,邮箱kfqkjj@126.com。 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