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下发,请根据文件要求,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 一、申报企业需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企业至少近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需重新申报认定。2021年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三、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分为两批,第一批截止时间为6月1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7月20日,企业必须在截止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打印和网络数据的提交,并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光盘一式四份报送至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科技科,并将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科技人员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和社保缴纳情况汇总表(附件)的Word或Excel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qkjj@126.com。(补充说明:每份光盘单独分装,并写明企业名称,整份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与原件相符章、校对人签字及时间。) 四、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集中受理两批次,第一批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申请更名的企业必须在截止日前将更名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科技科。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均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联系方式: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科技科 0595—22353003 附件:泉州市科技局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