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提供充足就业和实习见习机会 动态储备500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积极与高校、职业院校建立人才招聘直通渠道。 建设2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基地,对接收高校在校生实习并提供免费住宿、顶岗劳动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实习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把毕业3年内有意在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帮助联系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提供最长一年的见习免费住宿。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不高于泉州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执行。 探索采取专项招聘、直接考核等灵活方式,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到国有企业和基础教育等事业单位。 02 提供在区求职短期免费住宿 对来(留)区求职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凭相关证书申请享受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 03 保障刚需购房和提供住房租赁优惠 对来(留)区创业就业的非泉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个月,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 储备保障孵化基地宿舍楼人才公寓,支持来(留)区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申请租赁,按租房价格15%予以补助。 探索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多种形式,规划建设集居住、消费、文娱等生活要素,并融合社交、分享、创业等服务功能的青年人才主题社区,实现“工作圈+生活圈·消费圈·社交圈·运动圈”优化组合。 04 实行零门槛落户 对有意来(留)区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人才配偶、子女和父母可随迁,可落实落户“秒批”。 05 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缴交社保补助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我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 600元,最多发放 24 个月。 06 提供优质教育学位 属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执行现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其他来(留)区创业就业满一年的,且符合当年度招生政策的,统筹安排到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就学。 07 享受免费乘坐公交 对首次来(留)泉在我区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享受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08 享受免费游泉州 对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免门票进入我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费参加全市22个世界遗产点定制游学体验。 09 享受研修培训和疗休养待遇 可报名参加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相关人才研修班、培训班、论坛沙龙,并每年遴选一批人才参加市、区两级举办的人才疗休养活动。 10 推行人才管家服务 对来(留)区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发放“优才卡”,凭卡享受涉才政策服务和在泉消费商家,以及开发区人才驿站商家联盟打折。 11 支持职业能力提升和同等待遇保障 建设1家以上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基地,为来区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评价鉴定等服务。 配合推动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招聘、职业资格考试(技能等级评价)、工龄计算、考核升级、职位(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12 开展创业辅导 组织引导大学毕业生参加创业服务团和“名企导师”训练营,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电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等全流程专业化创业辅导。 13 募集免费创业工位 统筹不少于100个具备百兆宽带、共享会议室等配套办公条件的公益性创业工位,供应届和毕业5年内有意在区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免费使用,免费使用期最长1年。 14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 为毕业5年内来(留)区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提供“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涌泉贷”等无抵押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下调等扶持,积极培育推荐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争取天使投资基金投资支持。 15 提供双创平台和经费补助 依托孵化基地、2.5产业园、圣弗兰商务综合体等培育众创空间、创新工场、新型孵化器等,为各类人才来(留)区提供高配套低成本创业环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在我区初次创办(2022年6月19日之后)小微企业,企业正常经营3年内,给予实缴税费地方留存部分等额资助、本人及吸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缴社保费80%补贴。 16 构建“类海外”环境 探索创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构筑海外人才蓄水池,打造吸引、凝聚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 17 开辟侨智回归绿色通道 积极组织参加RCEP青年侨商创新创业峰会、“同心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海智”项目路演活动,主动对接“企智资”平台,促成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在区落地。对技术成果业内领先、有较好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的,市县两级产业基金、创新创业基金予以重点投资,必要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专项支持。 18 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补助 积极推动创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依托2.5产业园、圣弗兰商务综合体和企业双闲空间为载体,支持台湾青年入驻创业就业,给予享受创业场所租金50%的专项补助,最高每月0.5万元、最长3年;给予首次装修改造总费用50%的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19 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定制个性化服务 组织遴选优秀来(留)区青年创业人才参加泉州新生代青年创业研究院举办的“鸿鹄班”“青创超级公开课”“标杆企业游学”活动。 支持初创期优质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团队)入驻我区各类创业空间,帮助匹配创业导师,给予享受创业场所租金50%的专项补助,最高每月0.5万元、最长3年;给予首次装修改造总费用50%的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支持优质青年人才创业项目在福建青创板“展示板”挂牌,按实际产生挂牌费用予以补贴。对创业项目培育孵化后转为“股改板”“交易板”或成功到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主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按现行政策标准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50万元。 20 实行“育才奖”“留才奖”“引才奖” 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根据毕业(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徒人数及其培训技能等级,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助。 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其他企业按减半标准执行。 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推荐引进各类人才,推荐的人才在区稳定就业且认定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泉州市鼓励引才机构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规定》有关标准予以奖励;单家机构当年度推荐高校毕业生或我区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且在区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 咨询热线: 党工委人才办 王女士 22353029 社会事业局 刘先生 22350616 来源:区党工委人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