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开发区出台《临时救助实施方案》,现就临时救助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开发区户籍和在开发区缴纳1年以上社保且在区内企业务工的非开发区籍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因自付医疗费、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我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扣除刚性支出后不超过我区年低保标准的6倍,未拥有2套及以上产权住房。
二、申请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书;
(2)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书;
(3)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重病患者家庭申请临时救助时需出示县级(含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及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单据;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部门的理赔凭证);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
(5)家庭(个人)或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仅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时提供)。
三、申请说明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原则上申请人一年内同一事由申请一次临时救助。
四、救助标准
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及时给予3000元(含)以下的救助,且不得低于我区单人次1个月的低保标准。
对支出型救助对象,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或按医疗、教育等自付费用情况,采取分类分档救助,一个家庭全年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0元。
五、办理地址
园区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德泰路69号创业楼三楼)
六、办理流程
急难型救助对象。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入户(入企)调查核实—园区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直接审批救助。
支出型救助对象。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入企)调查核实—公示5天—社会事业局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救助。
七、政策咨询电话
崇泰片区:0595-22633229
崇宏片区:0595-22633226
崇文片区:0595-22633220
社会事业局:0595-2235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