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气温较低,一些经营者为了用尽燃气瓶剩余燃气,可能会采取加热、倒卧燃气瓶等不当方式,这些看似节省成本的“小窍门”,实际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泉州开发区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某小区餐饮店发现2起违规加热使用燃气瓶案件。
餐饮场所用热水加热燃气瓶的行为,违反《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供气公司对2家餐饮店停止供气,并依法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区城管分局)